蜀道装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_当前通讯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相关资料图)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需要和正常

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于   波)     (侯水平)       (方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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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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