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严厉查处“达人探店”违法广告案 当前看点


【资料图】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21日电 (胡文敏)近日,黄冈市黄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刘某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不具识别性广告一案做出处罚决定,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抖音账户名为“黄冈吃货(卡乐大表哥)”的广告达人账号发布推销商家团购的短视频,并在团购视频中附带购物链接,短视频完全没有标注“广告”等提示字样。执法人员查明,该达人与其合伙人以“探店”拍摄视频作品并附带购物链接的方式在互联网上为商家销售商品,消费者通过视频作品中的购物链接购买并进行现场核销后,收取商家销售的商品价格5%-10%不等的佣金。该行为涉嫌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下一步,黄冈市黄州区市场监管局还将赴抖音平台总部,督促其进一步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从根本上净化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黄州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探店”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共同规范“探店”行为。

此外,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于近日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明确指出消费者在网购时请注意商家营销“套路”,识别“种草广告”,按照《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网络上“种草分享测评”附加推销商品或服务购买链接等,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为“广告”,请消费者注意识别。市场监管部门再次郑重提醒:对于当前遍布各大社交及媒体平台的“达人探店”“达人种草”“达人体验”类短视频,只要同时附上链接实现跳转购买,明确属于互联网广告,就必须标明“广告”字样,不得误导消费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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