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泉基金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胡海泉回应!_时快讯

中新经纬7月2日电 近日,知名歌手胡海泉参与管理的私募基金因违规行为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7月1日晚间,海泉基金通过微博发布回应称,会保持与投资人、合作机构、监管机构的良好沟通,重视各方的监督意见;收到投诉和北京证监局的警示意见后,已经尽快向该局如实汇报有关情况,指出投诉中的不实内容;同时根据要求完整了整改。

图源:海泉基金微博


(资料图)

随后,胡海泉转发该文,并表示“清者自清,任重道远。”

图源:胡海泉微博

据北京证监局6月25日发布的关于对北京海纳百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泉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北京证监局发现海泉基金存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图源:北京证监局网站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中基协网站显示,海泉基金成立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员工人数6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物合伙人为胡海泉。

图源:中基协网站(下同)

中新经纬查询发现,胡海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从业机构也正是海泉基金。

针对该事件,7月1日晚间,海泉基金回应称,“我司本着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的原则已经第一时间完成了行业规范自查和整改工作,以及针对被诬陷投诉内容的申诉,并且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因为引发此事以及推动网络发酵背后可能涉及与我司相关仲裁案的对方败诉方,好在法律是公正的,仲裁结果已经给予我们清白!我司也会保留包括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并行政复议等的一切权利,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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