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省法院首次同步组织遴选员额法官和逐级遴选法官考试


【资料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日,辽宁全省法院2023年遴选员额法官考试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逐级遴选法官考试在沈阳举行。全省法院共有548人参加遴选员额法官考试,竞争304个法官员额;146人参加逐级遴选法官考试,竞争上级法院41个法官职位。

据悉,这是全省法院首次同步组织遴选员额法官和逐级遴选法官考试。两个考试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专业试题分为刑事、民商、行政3类,应试者自行选择一类试题作答。

员额法官遴选的对象是符合遴选条件的全省法院未入额的审判人员、法官助理和新调入的副院级以上领导干部。设置了资格审查、笔试、考核、提交审议等环节,对学历和办案经历均有明确要求,重点考察法官审判业绩,考试成绩分值权重为40%,笔试、考核有一项成绩不合格,不列为入额人选,防止论资排辈。省高院、中级法院的法官助理可参加辖区下级法院的法官遴选,入额后一律到遴选法院任职。

近年来,全省法院不断修改完善员额法官遴选方案,并完善员额递补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律工作年限,增加不得参加遴选限制条件,明确人民法庭任职经历的加分政策,将强基导向落实在员额遴选中。

据了解,省高院、中级法院遴选法官,主要对象是辖区下级法院符合遴选条件的员额法官。同样突出审判业绩的选人导向,采取“笔试+业绩考核+面试”的遴选方式,笔试、业绩考核、面试成绩权重为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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